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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我市《资金使用办法》和《项目管理办法》制定背景和依据是什么?

宣城市于2022å¹?月列入安徽省省级光伏建筑应用城市试点名单,根据《安徽省绿色建筑及装配式建筑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关于做å¥?022年安徽省绿色建筑及装配式建筑专项资金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各地要提高思想认识,加强项目监管和规范资金使用。结合我市实际,我局成立专项工作小组,并组织编制了《项目管理办法》和《资金使用办法》,分别对应省厅文件要求的项目监管和资金使用。两部办法经挂网公示、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等程序,最终向社会发布ã€?o:p>

两部管理办法的发布,将规范我市光伏建筑应用城市试点示范工作、专项资金使用,闭合我市光伏建筑示范项目建设流程,加快构建以光伏为基础的建筑清洁能源利用体系,推动实现全市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战略目标ã€?o:p>

问:《项目管理办法》和《资金使用办法》主要内容有哪些ï¼?o:p>

一是明确了申报条件。全市范围内应用太阳能光伏新建、改建、扩建或利用太阳能光伏进行节能改造的工业建筑、公共建筑以及住宅建筑等项目,且示范项目应具备较好的太阳能光伏利用条件,符合国家及省、市相关技术标准的规定和要求ã€?o:p>

二是明确了申报和验收流程。各辖区政府负责组织对申报项目及其申报材料进行评审,评审通过项目列入我市示范项目库。示范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由申报单位提出示验收申请,辖区组织专家对示范项目进行验收ã€?o:p>

三是明确了奖补标准。达到《项目管理办法》要求建设的光伏建筑应用示范项目,建筑屋面光伏项目按20å…?千瓦标准给予建设补贴,建筑立面光伏建筑一体化项目æŒ?0å…?千瓦标准给予建设补贴。同时应注意,使用财政资金建设或已享受市级财政资金补贴的光伏发电示范项目不予补助ã€?o:p>

四是明确了各方主体责任。示范项目建设单位是示范项目工程质量的第一责任单位,对示范工程质量全面负责,施工单位对示范项目的施工质量负责,监理单位并对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ã€?o:p>

问:光伏建筑应用城市试点建设过程中的保障措施有哪些?

一是强化属地责任。各县(市、区)政府对辖区示范项目负总责,各牵头单位具体负责本辖区内示范项目建设进度、质量及资金的管理ã€?o:p>

二是全面统筹指导。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对示范项目进行技术指导、过程监督和整市验收等工作ã€?o:p>

三是加强过程监督。各辖区相关责任部门将对示范项目实施、运行情况进行不定期监督检查,督促相关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履行质量、安全等相关责任ã€?o:p>

政策解读部门:宣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政策解读联系人:吕永æ¡?/span>

政策咨询电话ï¼?563-3023220

通讯地址:宣城市宣州区建设科技大厦13楼节能科